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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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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检验:
(一)年检对象: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二)年检时间: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内资企业参加年检的时间。参加年度检验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有关年检资料。
(三)办理年检须报送的材料
1、《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年检报告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3、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财务报表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4、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关认为必须审计的公司应当提交上年度审计报告;
5、其它应提交材料(见每年的年检须知)
(四)企业通过年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
(一)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至原登记机关办理验照贴花。
(二)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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